再现信用卡诈骗!香港5名大学生共损失6万元!
留学生活
2021-05-17

荃湾警区警方指,早前5名女大学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到一名21岁男子,对方自称信用卡公司推销员,可以协助事主申请信用卡及获得2千至3千元现金回赠。受害人不虞有诈申请,跟随男子到相关的信用卡中心申请信用卡,她们完成申请后、即场获发所属的信用卡,男子将约2千至3千元的即时现金回赠,通过现金及转帐方式交予受害人。之后,该名男子要求受害人提供身份证副本、由信用卡中心发出的验证码,交予他作纪录之用,当时5名受害人根据指示交出。

事后5名受害人接获信用卡中心通知指,其户口分别录得港币1万至1.5万元的现金透支,受害人立即联络男子了解情况。当时,涉案男子称他会负责清还款项及指对方不用担心,惟至今年4月尾她们与骗徒失去联络,于是报警求助。警方经深入调查后,14日早上约10时于疑犯的马鞍山寓所内拘捕一名21岁姓冯男子,罪名为涉嫌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」,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,须于6月中旬向警方报到。

警方经调查后,初步相信今次案件并非集团式骗案,相信被捕男子自行运作行骗。而被捕男子报称为金融从业员,警方正了解疑犯是否该信用卡中心职员,以及骗款的资金流向。至于受害者的申请信用卡程序,与一般的申请手续没有太大的分别,袁兆基指受害人普遍对流程不太熟悉或过往未曾申请信用卡。

警方指,搵快钱的陷阱千变万化,今次案件骗徒以现金回赠利诱受害人申请信用卡,从而进一步骗取事主的个人资料。警方呼吁,市民加倍留意类似犯案手法,定期检查信用卡账单,并报告任何可疑交易。市民亦应该谨慎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,包括信用卡资料。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《盗窃罪条例》第17条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」罪,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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